(原标题: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小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