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75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授予权益总计356.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11%。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续需履行公示、股东会审议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