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常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南顺(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11)于2026年11月1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常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文件列出了拟在大会上审议和表决的10项普通决议案,包括:宣佈派發末期股息;釐定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年度之董事袍金;重选郭令海先生、Christian K. Nothhaf(罗敬仁)先生、黄一翔先生及邹兆麟先生为董事;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及发行股份;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回购股份;以及扩大该授权以包括回购股份后可再发行的股份数目。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在大会举行前不少于48小时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填妥并交回本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投票,届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