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