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延长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至2027年10月14日。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广西三江口新区高性能纸基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