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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