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审批流程、财务与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责,以及发生资金占用时的清欠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