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测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的影响低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