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了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暨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