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李进先生、李查德女士因遗产继承导致其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刘颐静女士于2026年6月逝世,其生前直接持有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671%股份,并间接持有公司9.3390%股份。根据公证书,上述股权为刘颐静与配偶李进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其遗产。女儿李查德继承遗产部分,李进取得剩余一半份额。本次权益变动后,李进合计持有公司21.458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查德持有4.6695%股份,双方与中触媒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