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经深交所上市委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深交所上市通知,公司证券简称为“联亚药业”,证券代码为“301569”。发行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发行上市实质条件,相关承诺主体已作出合法有效的承诺,本次上市由中金公司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