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炎钊))
唐炎钊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判断,不因辞职而拒绝继续履职直至符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