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之情形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梵宇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