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远大健科: 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各项条件。公司已取得相关主体资格,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魏恩雨,控制权稳定。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