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10月))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责任。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资金管理处为日常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为责任部门。制度涵盖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包括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重大事项须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同时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