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就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8日。出席会议股东共1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7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