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涉及三起诉讼案件。其中两起为买卖合同纠纷,公司需支付开投商贸公司货款3720.8万元及违约金,支付开投公司货款1187.55万元及违约金,并承担相关法律服务费、保险服务费及案件受理费。另一起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需对控股子公司轻工公司拖欠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的借款本金2854.8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969.98万元、补足保证金1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费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尚存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