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元阔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元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