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就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8,440,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910%。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