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就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