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拟收回新乡化纤98.85亩工业用地,首期补偿金额为5,123.34万元,用于城市规划建设。根据市政府批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以有偿方式收回,补偿款以货币形式结算。自2026年10月12日起,公司北区生物质纤维素长丝生产线及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将关停。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经理层办理协议签署、资产移交、收款等相关事宜。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