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同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