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钽业: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份申报、买卖行为限制、禁止交易情形、减持与增持行为规范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敏感期交易,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增持需披露计划并承诺实施期限。制度还规定了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亲属及他人账户持股视同本人持股等要求。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钽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