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募投项目必要性、产能消纳、关联交易、境外投资审批进展等事项进行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先进增材制造设备产能提升、增材制造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取得发改和商务部门备案,境外投资审批正在推进,实施主体为母公司,不新增关联交易。律师认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科技创新方向,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