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要求、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职权范围及工作程序。细则规定董事可兼任高管,但比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控股股东单位人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管。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禁止利益冲突、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细则还明确了总经理办公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