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工作规范。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保密等工作,并需忠实勤勉履职。公司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秘书任职需满足相应资格条件,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