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涉及与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原股东马、马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反诉原告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合计30,809,086.40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539,159.02元(暂计至2026年7月31日),赔偿律师费200,000元,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反诉标的合计暂为31,548,245.42元。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