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故进行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