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更新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原定于2026年10月8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载有2026年非豁免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建议年度上限详情、独立董事会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建议,以及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并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内所载的若干资料,该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11月25日或之前。本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47条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