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合计金额4.66亿元的三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导致资金被全额划扣。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截至目前,1.7亿元案件已执行终结,收回1.03亿元;1.46亿元案件已获终审判决,判令银行返还7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收到回款;1.5亿元案件因涉经济犯罪嫌疑被驳回起诉,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公司股票暂未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