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要约收购义务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拟通过认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实施收购。本次发行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达42.7501%,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已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新股,且本次收购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及股东大会批准。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