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9月))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该制度明确了报告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规定了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情形。制度要求报告人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信息,并明确了报告程序、责任与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