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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少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减少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唐英年、唐英敏二人变更为唐英年一人。本次变更系因遗产分配及家族财产传承需要,通过设立家族信托进行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唐英年作为家族信托委托人,通过SSPTC公司、Newco公司间接持有香港光膜10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清溢光电51.24%表决权。唐英敏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双方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变更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比例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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