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亮晴控股有限公司(Fameglow Holdings Limited)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特别决议,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公司名称为Fameglow Holdings Limited,双语外国名称为亮晴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公司为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股本为1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公司可赎回或购回自身股份,并有权增减股本及发行不同类别的股份,包括具有优先权、特权或特别权利的股份。公司不可在开曼群岛与当地人士进行交易,但可促进境外业务。股东责任以其所持股份未缴款项为限。公司细则涵盖股本、更改股本、股份权利、转让、股东名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股息派发、会计记录、审计、通知方式及清盘等内容,明确董事会有权管理公司事务,召开股东大会,处理股份转交、投票、委任代表等事项,并规定了电子会议、无纸证券操作及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