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就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82,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相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