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丰纸业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任期制和契约化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修订和新增《经理层成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2026-2028年)》,董事周再利因涉及管理层薪酬考核回避表决。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