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綠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4港元之股份的登記股東,現委任受委代表出席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在香港中環德輔道中55號協成行中心19樓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如受委代表未能出席,則大會主席將代為出任受委代表。本次大會將考慮及酌情通過以下兩項普通決議案:1. 批准、確認及追認第三次修訂契據(中國能源)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並授出特別授權;2. 批准、確認及追認第三次修訂契據(郝女士)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並授出特別授權。股東可於代表委任表格中勾選贊成或反對相關決議案。若無明確指示,受委代表將自行酌情表決。本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