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