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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科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配股注册批复,以每10股配售4股的方式完成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4,421,679.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5,540,531.83元。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5,072.31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33,048.76万元。同时,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507,547.17元,也将用募集资金置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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