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余股收购的提示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因股东瓦轴集团发起全面要约收购,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已向深交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并获受理。本次要约收购已生效,瓦轴集团持股比例达74.15%,社会公众持股低于10%。根据相关规定,瓦轴集团将按2.86港元/股的价格收购余股,收购期为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两个交易日,余股股东可在此期间申报出售股份,申报不可撤销。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瓦轴B及其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