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就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未违反利润分配相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发表意见,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