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发现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内部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前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委员会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