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新公司细则)
達力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9)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發出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宣布董事會建議採納新公司細則,以取代現有公司細則。建議修訂的主要目的包括使公司細則與上市規則中關於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規定保持一致,並作出若干相應及內部管理變更。新公司細則須待股東於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生效。一旦獲批准,新公司細則將於批准後立即生效。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向股東寄發通函,載列建議修訂的詳情及召開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本公告由董事會命行政總裁趙少鴻代表發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