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pdf(1))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9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选举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