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波)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吴波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确认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过处罚或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