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