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12个月内开展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范围包括非上市企业直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跟投、新股申购、股票、债券等,不包括委托理财和财务资助。授权由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