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佛塑科技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确认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其核实激励名单。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未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符合规定。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信息披露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