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3.5031%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财务报表编制问题、董事高管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等情况均未发生。本次交易不构成相关法规禁止发行股票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