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绩补偿事项提起诉讼,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唐伟、方志明、冯华、杨子明、新疆天天向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共同连带支付补偿款157,899,448.84元及违约金;唐伟单独支付违约金、项目维权成本、损失及保证金损失等款项;杨子明支付违反任职约定违约金500万元。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由各被告分担。公司已计提部分补偿金额,因判决尚未生效,差额部分暂未确认。公司将持续披露后续进展。